当前版:02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陕西河湖生态流量管理迈入制度化轨道
  本报讯(记者 黄敏)1月4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该厅日前印发《陕西省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 行)》(以 下简称《办法》),标志着陕西河湖生态流量管理正式迈入制度化管理新阶段。陕西也由此成为全国率先出台省级河湖生态流量管理规范性文件的省份。
  《办法》共29条,涵盖管理原则、职责分工、管控指标确定与调整、调度管理、监测预警、监督考核及投入保障等核心内容。
  《办法》明确,河湖生态流量管理需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因地制宜的原则。河湖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管控指标的设定,需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在优先保障生活用水的前提下,综合考量水资源条件、气候状况、生态保护对象需水情况等因素。跨市河湖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管控指标,由省水资源调度管理机构组织拟定后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工程生态流量泄放目标,需结合河湖生态流量管理要求、工程所在河湖水文特征、生态保护需求及下游取用水需求等,按标准规范合理制定。新建、改建、扩建水工程,项目前期阶段即应研究提出生态流量泄放目标,纳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
  《办法》强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组织落实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实现生态流量管控指标;应将河湖生态流量管控指标纳入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加强统一调度,保障河湖生态流量。

版权所有:陕西农村报 陕ICP备06007801号-1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