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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院与西铁中院签署生态保护协作框架协议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8月8日,西安中院与西铁中院共同召开“秦岭北麓及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
  此次西安中院与西铁中院签署协议是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司法联动协作机制、扩展司法协作力度和深度、织密生态保护“一张网”的必要之举,也是探索审判执行协作机制、实现生态保护领域司法资源共享,最大限度提升审判质效,加强对秦岭北麓、渭河流域生态环境及文化遗迹系统保护、整体保护和协同保护的现实所需,将推动汇聚司法保护的强劲合力,促进秦岭北麓及渭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治理水平更加有效提升。
  《协议》以全面建立常态化司法协作机制,加强涉秦岭北麓及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协调联动,形成协同共治的生态司法保护格局为目标,以生态优先、最严密法治、共享共治和预防优先为原则,以成立秦岭北麓及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工作领导小组为组织保障,共同搭建司法协作沟通平台,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拓展团队共建形式;建立诉前协同止纷机制,压实诉源治理责任,促进涉生态纠纷多元化解;建立诉中协同解纷机制,设立生态保护协作站点,部署生态保护司法联动,拓展司法保护协作范围;建立执行协同保障机制,加大生态保护案件执行力度;建立协同多元治理机制,延伸司法审判服务职能,强化外部联动沟通配合,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协同普法宣传机制,擦亮生态保护宣传名片。
  西安中院与西铁中院在西安部分区县法院的沿山、沿河、文化遗址附近的8个人民法庭,联合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站”、“历史遗址司法保护工作站”,切实发挥西铁法院集中管辖优势和西安法院属地优势,为两级法院常态开展生态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案件就地办案、现场庭审、巡回审判提供审务保障。
  近三年来,西安法院妥善高效审理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范围外的各类涉生态保护案件1643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26件惩治犯罪75人,民事案件39件,涉生态保护非诉执行案件1578件。该类案件全部快审快结,平均审理天数14天,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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