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12日
汉中市率先推进农村零散建房地质灾害评估
本报讯(记者 黄敏)10月8日,记者从汉中市自然资源局了解到,该局广泛征求市级部门、各县(区)及驻汉地勘单位意见,于近日印发《关于规范农村村民零散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率先推进农村村民零散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简易化、规范化改革。
通知明确,农村村民零散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行四方联合核查机制:由镇政府(街道)会同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地质灾害评估资质单位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建房村民共同参与。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并填写制式《评估表》,以简易核查替代专业评估报告,评估经费由县级财政承担,不向建房村民收取任何费用。
该机制适用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3层及以下低层自住住宅。评估结果分3类处置:危险性小的,《评估表》直接作为建房审批地质评估合规依据;危险性中等的,《评估表》作为宅基地审批要件,由村民承诺同步落实防治措施,项目竣工后,县(区)自然资源局联合评估技术人员、镇(街道)开展核查;危险性大的,不予用地审批,引导另行选址。集中连片建房、3层以上住宅及经营性用房,仍按规定开展正式评估。
通知要求,各县(区)严格规范核查流程,不得简化核查内容、降低安全标准,并建立一户一档工作档案,实现全程可追溯。《评估表》有效期2年,遇逾期或地质条件重大变化需重新核查。对违规收费、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通知明确,农村村民零散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行四方联合核查机制:由镇政府(街道)会同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地质灾害评估资质单位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建房村民共同参与。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并填写制式《评估表》,以简易核查替代专业评估报告,评估经费由县级财政承担,不向建房村民收取任何费用。
该机制适用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3层及以下低层自住住宅。评估结果分3类处置:危险性小的,《评估表》直接作为建房审批地质评估合规依据;危险性中等的,《评估表》作为宅基地审批要件,由村民承诺同步落实防治措施,项目竣工后,县(区)自然资源局联合评估技术人员、镇(街道)开展核查;危险性大的,不予用地审批,引导另行选址。集中连片建房、3层以上住宅及经营性用房,仍按规定开展正式评估。
通知要求,各县(区)严格规范核查流程,不得简化核查内容、降低安全标准,并建立一户一档工作档案,实现全程可追溯。《评估表》有效期2年,遇逾期或地质条件重大变化需重新核查。对违规收费、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