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7日
陕西上半年生态环境质量“成绩单”出炉
本报讯(记者 方腾)8月5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我省生态保护治理全面加强,突出大气污染治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上半年全省空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省11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25,同比改善 7.6%,其中,榆林市同比上升,其他城市均有不同程度下降。环境空气质量前3位的城市依次为安康市、商洛市、汉中市;全省11个市(区)除榆林市外,其他10个市(区)均同比改善,同比改善幅度从高到低前3位依次为渭南市、汉中市、西安市。关中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的3个县(区)依次为宜君县、旬邑县、长武县;陕北地区为黄龙县、宜川县、洛川县;陕南地区为镇坪县、留坝县、凤县。
上半年,全省河流总体水质优,与上年同期的优相比,水质保持不变。在监测的 101 条河流的227个国控、省控断面中,剔除本底影响后,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217个,占95.6%;Ⅳ~Ⅴ类水质断面9个,占4%;劣Ⅴ类断面1个,占0.4%。
111个国控断面中,剔除本底影响,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占93.7%,劣Ⅴ类断面占0.9%,水质状况为优。其中黄河流域65个断面中,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占89.3%,劣Ⅴ类断面占1.5%。长江流域46个断面,全部为优良水质断面。水环境质量前3位的城市依次是安康市、汉中市、商洛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前3位的城市依次是铜川市、宝鸡市和延安市。
全省32个国家考核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除4个市级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因停止供水未监测外,其余28个水源地达标率为100%。28个水源地监测月共取水3.3亿吨,达标水量3.3亿吨,水量达标率为100%。
全省11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25,同比改善 7.6%,其中,榆林市同比上升,其他城市均有不同程度下降。环境空气质量前3位的城市依次为安康市、商洛市、汉中市;全省11个市(区)除榆林市外,其他10个市(区)均同比改善,同比改善幅度从高到低前3位依次为渭南市、汉中市、西安市。关中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的3个县(区)依次为宜君县、旬邑县、长武县;陕北地区为黄龙县、宜川县、洛川县;陕南地区为镇坪县、留坝县、凤县。
上半年,全省河流总体水质优,与上年同期的优相比,水质保持不变。在监测的 101 条河流的227个国控、省控断面中,剔除本底影响后,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217个,占95.6%;Ⅳ~Ⅴ类水质断面9个,占4%;劣Ⅴ类断面1个,占0.4%。
111个国控断面中,剔除本底影响,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占93.7%,劣Ⅴ类断面占0.9%,水质状况为优。其中黄河流域65个断面中,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占89.3%,劣Ⅴ类断面占1.5%。长江流域46个断面,全部为优良水质断面。水环境质量前3位的城市依次是安康市、汉中市、商洛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前3位的城市依次是铜川市、宝鸡市和延安市。
全省32个国家考核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除4个市级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因停止供水未监测外,其余28个水源地达标率为100%。28个水源地监测月共取水3.3亿吨,达标水量3.3亿吨,水量达标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