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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寻衅滋事 民警果断出击
  本报讯(通讯员 康志峰 薛世杰)4月11日,佳县公安局坑镇派出所及时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今年3月21日,家住佳县大佛寺便民服务中心的村民刘某与某钻井公司达成协议后,又以赔偿标准不合理、过路车辆震动影响其住宅安全等为由,擅自挖断村集体生产道路,并在路面上设置障碍,严重阻碍了车辆及附近村民正常出行,对当地交通、生产和春耕造成了极大影响。该村村委会、钻井公司多次出面协调,刘某始终拒绝配合。
  为及时解决该纠纷,坑镇派出所民警先后5次前往刘某家进行协商调解,刘某却置若罔闻,并提出巨额赔偿要求。面对刘某的无理取闹,4月11日,坑镇派出所民警果断出击,依法对涉嫌寻衅滋事的刘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勿因贪念而触犯法律,寻衅滋事只会自食恶果。广大群众应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共同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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