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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两部门联合出台措施 引导退役军人多渠道就业创业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7月31日,记者了解到,近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自主就业退役军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通知》,引导退役军人多渠道就业创业,支持退役军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培育壮大军创经营主体。
  清底数、强基础,推动信息利用“双提升”。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开展数据比对、研究分析,系统掌握全省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产业分布、经营状况、税费减免等情况,做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在此基础上开展常态化走访,并进行信息核实完善,配合基层市场监管所对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进行手机APP注册,建立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一户一案”信息台账,“点对点”精准推送社保、税务等共性扶持政策和退役军人专属扶持政策,科学研究制定精准帮扶措施。
  一对一、一站式,做好就业创业“双服务”。充分发挥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作用,落实常态化联系制度,建立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台账,实现“一户一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鼓励个体工商户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退役军人,优先为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提供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培育选树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个体工商户先进典型,多途径激发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作用,助力退役军人实现就业。
  提能力、增动力,开展扶持引导“双培训”。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作为退役军人项目制培训、适应性培训、技能培训内容,依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地、导师团队和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针对性专业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本地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全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法规和创业技能培训,帮助了解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提振发展信心。
  便利化、促孵化,促进经营环境“双优化”。以落实营商环境突破年为抓手,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分析研判和议事会商机制,推动扶持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各项政策落地见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托乡村振兴和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结合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孵化发展一批知名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支持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广的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带动更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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