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02日
《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
本报讯 (记者 黄敏) 3月1日,《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条例》立足西安历史文化特色,以法治思维构建全域全要素保护体系,推动名城保护从“经验治理”向“制度治理”实现关键转变。
《条例》共七章八十二条,重构名城保护框架,明确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厘清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保护责任人的权责,健全多元公众参与机制。
《条例》坚持“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原则,制定保护利用正负面清单,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与城乡建设、文旅发展深度融合,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利用。同时,建立保护名录、保护责任人、调查评估、名城体检评估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充分彰显西安千年古都底蕴,为文化强市建设注入持久动力。
《条例》立足西安历史文化特色,以法治思维构建全域全要素保护体系,推动名城保护从“经验治理”向“制度治理”实现关键转变。
《条例》共七章八十二条,重构名城保护框架,明确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厘清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保护责任人的权责,健全多元公众参与机制。
《条例》坚持“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原则,制定保护利用正负面清单,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与城乡建设、文旅发展深度融合,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利用。同时,建立保护名录、保护责任人、调查评估、名城体检评估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充分彰显西安千年古都底蕴,为文化强市建设注入持久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