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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启动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
  本报讯(记者 韩小珍)10月31日,记者了解到,为巩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成果,进一步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近日,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农村食 品经营 店“六要 六 不得”管理标准,并计划于年底前新增15~25家示范店,发挥以点带面的引领作用。
  此次规范化建设聚焦经营资质、环境卫生、人员管理、进货查验、标签标识、食品贮存6大核心环节。新规要求,所有农村食品经营店必须做到证照公示清晰、散装食品分区销售、配备有效防鼠防蝇设施,并建立完善可追溯的进货台账。针对散装食品及易出问题的品类,明确要求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信息及许可证编号等信息,严禁销售“三无”及假冒伪劣食品。
  为确保新规落地生根,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采取多项配套措施:一方面,通过方言宣讲、微信群推送、印制宣传彩页等方式,将法规条文转化为村民易懂易记的行为规范;另一方面,通过定期培训考核提升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建立门店每月自查制度,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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