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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发证即抵押”改革
  本报讯(记者 黄敏)7月11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日前,该厅印发《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发证即抵押”便民利企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发证即抵押”改革。
  不动产登记“发证即抵押”,是指根据企业抵押融资需求和不动产不同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将首次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等多项不动产登记业务由“串联办理”变成“并联办理”,优化办理流程、简化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便利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通知》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和申请土地抵押权首次登记、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和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和土地抵押权登记转建筑物抵押以及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和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转建筑物抵押登记等四种情形可一并申请。同时,创新建立了“使用权首次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所有权首次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和“所有权首次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等三种联办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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