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2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强信心 稳预期 助增长
我省7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本报讯(记者 黄敏)9月3日,记者获悉,日前,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税务局、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陕西监管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简称《通知》),持续优化推动全省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
  《通知》提出,优化全省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平台,省、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平台数据全面贯通,实现跨市通办,提升转移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等高频业务“全程网办”比例。加大登记风险防范力度,加快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在抵押贷款、税收征缴、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户籍管理、教育入学、财产公证等各方面的社会化应用。完善信息在线查询服务,探索开展不动产权利人线上授权委托查询和利害关系人线上查询机制。同时,创新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登记服务。围绕项目建设全周期,主动靠前服务,常态化开展“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改革。积极推进土地首次登记和土地抵押登记一并办理,打通纯土地抵押、在建建筑物抵押和房地产抵押,合并办理抵押权注销、新抵押权设立、抵押权变更等,探索“抵押即登记”改革。
  在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企业发展水平方面,设立企业办事专区、企业专窗,为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一站式服务。对中央和我省重大建设项目实行专人负责制,上门服务。对改制重组企业涉及权属转移,符合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减征、免征或暂不征收政策的,及时依法办理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的土地,仅涉及权利人名称变更的,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登记。持续推行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
  在强化登记和税务、金融高效协同方面,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税费征缴系统联通,全面推进“一窗办理、集成服务”。深化协同不动产抵押融资服务,深入推进“抵押登记进银行”“带押过户”改革,加快实现“带押过户”业务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办,覆盖工业、商业等各类不动产。
  《通知》指出,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扩面增效,延伸不动产登记办理窗口,积极推动不动产登记一般业务“就近办”“随时办”。全面推行预告登记,强化源头防范商品房“一房二卖”“先卖后抵”等风险。优化继承登记办理流程,推行告知承诺制。深化不动产“高效办成一件事”创新,积极推广“不动产+司法查封”“不动产+公证”等改革。同时,深化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坚持以“党建+不动产登记队伍建设”为引领,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队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能力。

版权所有:陕西农村报 陕ICP备06007801号-1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