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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十条措施保护涉林知识产权
  本报讯(记者 黄敏)5月8日,记者从省林业局获悉,近日,省林业局印发《2024年打击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提出保护涉林知识产权十条重要措施。
  十条措施分别是:强化涉林重点领域(区域)整治,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为重点,加强林草种苗质量监管,实施打击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等专项行动;加强部门和区域执法协作,协调推动部门间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建立跨区域打击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完善“双打”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加强涉林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探索实施智慧监管模式,形成执法监管合力;推进涉林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将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主体纳入信用“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完善涉林法规制度,进一步研究细化相关行政执法标准,增强法律法规的适用性;落实涉林企业主体责任,协同加强对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者监管,督促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完善违法投诉举报机制,切实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抵制侵权假冒的良好氛围;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及时协调完成林业执法人员执法证换发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对外合作,依规定积极做好涉林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审查工作,切实保护好事关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
  《工作安排》强调,打击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保护涉林知识产权,对于激发林草种业创新活力、助力种业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执法机构,落实专人负责,适时更新完善“双打”联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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