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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 四项措施提升扶贫项目资产管理
  本报讯(记者 张恒 通讯员 高山)8月3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大荔县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进一步摸清资产家底、分清资产类型、夯实管护责任,细化管护措施,积极探索扶贫项目资产全程管护新路子,有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以资金投入使用为主线,县、镇、村三级联动,对2013年以来各类扶贫(衔接)资金投入使用形成的资产开展大清查,逐年逐笔逐项清查核对,在厘清权属关系,做好资产登记的基础上纳入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大荔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将扶贫项目资产分为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到户类资产三大资产类型进行确权登记,明确县、镇、村三级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应资产类型细化管护措施和要求。
  同时,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类型,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从资产确权登记、运营维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强化,进一步提高了资产经营管理水平;提升资产效益,重点加强对经营性资产管理,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及收益分配比例、股权的退出和处分方式等,规范入股分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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