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09日
陕西构建特色现代化养老服务体系
本报讯 (记者 黄敏)9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人解读《陕西省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十四五”以来,陕西养老服务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出台全省首部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发布26项省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配套30余份政策文件、15项省级地方标准。全省建成18个全国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示范县(区),养老机构873家,养老总床位24.2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66.83%;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5.3万户。民生兜底持续加固,今年已为656.13万名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78.85亿元,为424.2万7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14.68亿元。
《实施意见》共19条举措,从改革攻坚、提质发展、要素保障3个维度系统部署。在改革攻坚方面,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打通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壁垒;深化医养康养融合,推进“五床联动”“两院共建”,各县至少确定1家二级医院作为养老医疗支撑机构;推行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改革,实施“一人一床一码”数字化监管,严管预收费,打击涉老欺诈。在提质发展方面,重点补齐农村养老短板,做实探访关爱、老年助餐;推行全省统一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全省互认;延伸老年大学教学点,落实80周岁以上老人首次遗嘱公证免费政策。在要素保障方面,落实新建居住区养老配套设施“四同步”,福彩公益金不低于60%投向养老服务;完善养老人才薪酬激励,加快智慧养老建设,涉老政务服务接入“秦务员”老年专区。
“十四五”以来,陕西养老服务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出台全省首部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发布26项省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配套30余份政策文件、15项省级地方标准。全省建成18个全国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示范县(区),养老机构873家,养老总床位24.2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66.83%;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5.3万户。民生兜底持续加固,今年已为656.13万名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78.85亿元,为424.2万7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14.68亿元。
《实施意见》共19条举措,从改革攻坚、提质发展、要素保障3个维度系统部署。在改革攻坚方面,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打通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壁垒;深化医养康养融合,推进“五床联动”“两院共建”,各县至少确定1家二级医院作为养老医疗支撑机构;推行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改革,实施“一人一床一码”数字化监管,严管预收费,打击涉老欺诈。在提质发展方面,重点补齐农村养老短板,做实探访关爱、老年助餐;推行全省统一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全省互认;延伸老年大学教学点,落实80周岁以上老人首次遗嘱公证免费政策。在要素保障方面,落实新建居住区养老配套设施“四同步”,福彩公益金不低于60%投向养老服务;完善养老人才薪酬激励,加快智慧养老建设,涉老政务服务接入“秦务员”老年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