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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新规支持群众全程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本报讯(记者 赖雅芬)9月11日,记者了解到,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支持群众全程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创新构建群众全程参与农田建设、监督、管护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让群众成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力军和直接受益者,以全民共治模式筑牢全省粮食安全根基。
  据了解,《办法》明确群众参与、尊重意愿、公开透明、共建共享的核心原则,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群众深度介入项目规划、施工、验收、管护全流程,打破以往农田建设“政府主导、群众旁观”的模式。
  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陕西省严格落实民意前置准入制度,从源头贴合群众生产需求。项目选址必须通过村民会议、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征集民意,取得项目区三分之二以上受益群众同意并公示后方可推进。同时,设置硬性建设标准,项目区群众意见征求覆盖率、设计方案认可度均需达到80%以上,未达标方案一律不予评审通过。针对田块归并、水源调配、设施选址等容易产生分歧的问题,通过多方会商机制就地化解矛盾,保障项目设计贴合田间生产实际。
  施工建设阶段,政策聚焦群众就近就业增收,全面推行本地用工优先机制。施工单位优先吸纳项目区劳动力,重点聘用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项目建设。针对土地平整、沟渠修缮等基础工序,积极推行以工代赈模式,带动群众投工投劳、就地增收。同时,鼓励施工方与本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开展劳务、建材采购合作,助力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
  在建后管护环节,陕西省进一步压实长效管护责任,规范机井、田间道路、灌排沟渠等农田资产移交流程。按照“谁所有、谁管护,谁受益、谁管护”原则,设立公益性管护岗位,优先吸纳低收入人口开展设施日常巡查、检修维护,构建权责清晰、长效稳定的农田管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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