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08日
延安市筑牢气象防灾防线
本报讯(记者 赖雅芬 通讯员 刘孙斌)6月3日,记者了解到,近日,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延安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制度化、规范化举措织密全市气象防灾减灾安全网络。
《办法》清晰划定管理范畴,将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企业、重大工程项目、交通运行枢纽、民生保障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大型工矿企业及劳动密集型企业8大类高风险单位,纳入重点监管体系,精准覆盖暴雨、雷电、大风、高温等高频多发气象灾害风险领域。同时,建立重点单位名录动态更新机制,明确名录每两年至少更新一次,相关单位信息发生变动需及时主动报备,确保监管对象底数清、情况明、无盲区。
在责任落实方面,《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重点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各相关单位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全面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保障专项经费;健全气象预警信息 接 收、传播和响应 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能力建设,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气象安全专题培训、一次应急处置演练。此外,要求各单位精准梳理气象灾害风险重点部位,足额储备应急物资,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隐患排查台账、整改记录留存期限不少于两年,并建立完善常态化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档案。
《办法》还结合不同行业风险特点,细化分类防御标准和针对性管控措施,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推动气象部门提供专业化、定制化气象服务。同时,鼓励相关单位参保气象灾害保险,通过市场化手段分散、降低灾害风险损失,提 升 灾后恢复能力。
《办法》清晰划定管理范畴,将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企业、重大工程项目、交通运行枢纽、民生保障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大型工矿企业及劳动密集型企业8大类高风险单位,纳入重点监管体系,精准覆盖暴雨、雷电、大风、高温等高频多发气象灾害风险领域。同时,建立重点单位名录动态更新机制,明确名录每两年至少更新一次,相关单位信息发生变动需及时主动报备,确保监管对象底数清、情况明、无盲区。
在责任落实方面,《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重点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各相关单位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全面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保障专项经费;健全气象预警信息 接 收、传播和响应 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能力建设,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气象安全专题培训、一次应急处置演练。此外,要求各单位精准梳理气象灾害风险重点部位,足额储备应急物资,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隐患排查台账、整改记录留存期限不少于两年,并建立完善常态化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档案。
《办法》还结合不同行业风险特点,细化分类防御标准和针对性管控措施,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推动气象部门提供专业化、定制化气象服务。同时,鼓励相关单位参保气象灾害保险,通过市场化手段分散、降低灾害风险损失,提 升 灾后恢复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