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04日
《陕西省标准化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记者 张恒)6月1日,《陕西省标准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省标准化工作进入依法治理、开放兼容、现代化国际化的新阶段。
《条例》共6章46条,覆盖标准制定、实施、监督全周期,明确“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原则,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将标准化纳入国民经济规划并保障经费;标准制定优化地方标准立项、起草、审查流程,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填补市场空白的团体标准,支持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创新链;标准实施细化部门分工,建立实施反馈评估机制,明确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鼓励将先进团体标准纳入政府采购等场景;监督管理构建多层次监管体系,设立投诉举报制度,强化标准全周期动态管理;法律责任明确各类主体违法情形及处罚措施,确保制度刚性。
据了解,《条例》首次将电子商务纳入标准化监管,要求平台经营者明示商品服务执行的标准编号,鼓励平台开展动态监测,提升消费透明度;科技标准融合,建立科技项目与标准研制协同机制,将标准产出纳入科研立项和验收指标,完善专利制度,推动创新成果快速产业化,多元主体参与,同时建立标准融资增信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标准化建设。
《条例》共6章46条,覆盖标准制定、实施、监督全周期,明确“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原则,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将标准化纳入国民经济规划并保障经费;标准制定优化地方标准立项、起草、审查流程,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填补市场空白的团体标准,支持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创新链;标准实施细化部门分工,建立实施反馈评估机制,明确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鼓励将先进团体标准纳入政府采购等场景;监督管理构建多层次监管体系,设立投诉举报制度,强化标准全周期动态管理;法律责任明确各类主体违法情形及处罚措施,确保制度刚性。
据了解,《条例》首次将电子商务纳入标准化监管,要求平台经营者明示商品服务执行的标准编号,鼓励平台开展动态监测,提升消费透明度;科技标准融合,建立科技项目与标准研制协同机制,将标准产出纳入科研立项和验收指标,完善专利制度,推动创新成果快速产业化,多元主体参与,同时建立标准融资增信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