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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出台全省首个公共法律服务地方标准
  本报讯(记者 黄敏)2月26日,记者从西安市司法局了解到,近日,西安市出台全省首个公共法律服务地方标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管理服务要求》(以下简称《要求》)。目前,该标准已正式实施。
  《要求》聚焦机构设置、服务职责、管理机制、人员工作要求、服务方式及流程等多方面,对西安市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等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运行管理和服务要求进行了细化规范。其中,完善了各平台间的运行衔接机制,细化了平台统一管理标准,明确了服务场所名称标识和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详细规定了不同平台的服务内容、方式及流程,并从岗位职责、礼仪要求等方面对工作人员提出明确指引。
  近年来,西安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深化。2024年,西安市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总量超40万件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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