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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扎实做好 森林防火工作
  本报讯(记者 黄敏)2月8日,记者获悉,近期,西安市发布关于做好冬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旨在有效预防和处置冬春季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通告明确,西安市冬春季森林防火期截至5月31日,要求各区(县)、开发区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及时修订完善火灾应急预案,扎实开展防火巡查,全面消除森林火险隐患,严密防范、及时处置各类森林火情。
  通告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承担森林防火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预警监测联动机制,加大林区野外用火防控、处罚力度,提高突发火情处置能力;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落细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要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做好冬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保护好绿色家园,要加强火源管理,根据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实施封山控峪,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经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有关部门批准;严禁个人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严禁在野外玩火弄火、私烧乱点、烧荒烧地边、焚烧农作物、焚烧垃圾、烧火做饭、吸烟、乱扔烟头等。倡导文明祭祀,引导群众在春节、清明节等重要节点自觉摒弃祭祀陋习,依法严禁焚烧纸钱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尽全力消除森林火险隐患。要强化隐患排查,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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