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1日
陕西镇区建成区规模新增30.2平方公里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12月10日,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据了解,我省把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累计实施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3万个,更新改造水、电、气、热等各类老旧管线管道超过1.06万公里,增设养老、托育等社区服务设施超600 个,让老旧小区焕发新活力。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持续开展省级垃圾分类试点,加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全面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全省26条城市黑臭水体全部达到“长制久清”。
我省着力加强城镇平台建设,指导县城分类发展,印发《陕西省推进县城建设补短板提品质实施方案》,大力加强县城建设,不断提升县城支撑农民就近城镇化的能力。2021年以来,全省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完成投资2402亿元,县城道路长度增加502公里,供排水、燃气、供热等管道共计增加1450余公里,绿地面积增加1300公顷,改扩建污水处理厂73座,污水日处理能力提高15万立方米。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培育了一批工业重镇、农业大镇、商贸强镇、文旅名镇,2021年以来,省上支持的100个重点镇建设,完成投资415.57亿元,镇区建成区规模新增30.2平方公里,达442.3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新增7.83万人,达196.28万人。
此外,我省还陆续出台制定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以及历史文化街区评选认定管理办法以及相关保护提升的技术导则和工程建设标准。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2座、名镇36个、名村41个,国家级传统村落179个,省级传统村落484个,划定了历史文化街区70片,公布认定了历史建筑971处,基本形成了特色鲜明、类型丰富、数量众多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同时还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制定《保护工作方案》《保护管理技术导则》,对全省1139株城市古树名木严格建档保护。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深化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改革,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坚持“先体检、后更新”,积极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据了解,我省把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累计实施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3万个,更新改造水、电、气、热等各类老旧管线管道超过1.06万公里,增设养老、托育等社区服务设施超600 个,让老旧小区焕发新活力。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持续开展省级垃圾分类试点,加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全面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全省26条城市黑臭水体全部达到“长制久清”。
我省着力加强城镇平台建设,指导县城分类发展,印发《陕西省推进县城建设补短板提品质实施方案》,大力加强县城建设,不断提升县城支撑农民就近城镇化的能力。2021年以来,全省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完成投资2402亿元,县城道路长度增加502公里,供排水、燃气、供热等管道共计增加1450余公里,绿地面积增加1300公顷,改扩建污水处理厂73座,污水日处理能力提高15万立方米。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培育了一批工业重镇、农业大镇、商贸强镇、文旅名镇,2021年以来,省上支持的100个重点镇建设,完成投资415.57亿元,镇区建成区规模新增30.2平方公里,达442.3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新增7.83万人,达196.28万人。
此外,我省还陆续出台制定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以及历史文化街区评选认定管理办法以及相关保护提升的技术导则和工程建设标准。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2座、名镇36个、名村41个,国家级传统村落179个,省级传统村落484个,划定了历史文化街区70片,公布认定了历史建筑971处,基本形成了特色鲜明、类型丰富、数量众多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同时还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制定《保护工作方案》《保护管理技术导则》,对全省1139株城市古树名木严格建档保护。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深化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改革,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坚持“先体检、后更新”,积极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