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21日
陕西药品安全形势保持稳定向好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10月18日,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我省不断强化“两品一械”全生命周期动态监管,大力推进智慧监管,开展药品监管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并推动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
截至9月底,我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共查办“两品一械”案件2805件,涉案货值共计1330.4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49件。全省药品抽检合格率99.3%以上,药品安全形势保持稳定向好发展态势。
为提升监管能力水平,我省日前修订《陕西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陕西省药品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情形、条件等予以细化,明确区分了从轻处罚情节与减轻处罚情节。
为推进智慧监管,我省通过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建立“两品一械”企业档案15.8万户、产品档案1.1万个、“关键人员”档案12万个,实现省、市、县“两品一械”许可(备案)、检查、抽检、稽查和信用评级等核心业务“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建成疫苗(药品)追溯监管系统和药械化大数据分析平台,实现疫苗和特殊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可查询药品追溯信息约1.2亿条。
加强药品安全治理需要多方协同发力。省药监局已与甘肃、内蒙古等6省(自治区)药品监管部门签署西北片区跨区域药品监管协同合作框架协议,各协作单位将从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药品监管协作配合、深入推进稽查执法办案协调联动等方面强化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交换、资源共享,提高监管效能。
截至9月底,我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共查办“两品一械”案件2805件,涉案货值共计1330.4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49件。全省药品抽检合格率99.3%以上,药品安全形势保持稳定向好发展态势。
为提升监管能力水平,我省日前修订《陕西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陕西省药品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情形、条件等予以细化,明确区分了从轻处罚情节与减轻处罚情节。
为推进智慧监管,我省通过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建立“两品一械”企业档案15.8万户、产品档案1.1万个、“关键人员”档案12万个,实现省、市、县“两品一械”许可(备案)、检查、抽检、稽查和信用评级等核心业务“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建成疫苗(药品)追溯监管系统和药械化大数据分析平台,实现疫苗和特殊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可查询药品追溯信息约1.2亿条。
加强药品安全治理需要多方协同发力。省药监局已与甘肃、内蒙古等6省(自治区)药品监管部门签署西北片区跨区域药品监管协同合作框架协议,各协作单位将从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药品监管协作配合、深入推进稽查执法办案协调联动等方面强化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交换、资源共享,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