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7日
甘泉县下寺湾派出所 打击盗挖古脊椎动物化石行为
本报讯(记者 杨磊)为有效遏制盗挖古脊椎动物化石(龙骨)行为,坚决避免因盗挖古脊椎动物化石(龙骨)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甘泉县公安局下寺湾派出所深入辖区各村组对盗挖行为易发生区域开展打击盗挖古脊椎动物化石(龙骨)巡查和宣传活动。
7月21日,派出所民警接群众举报称,辖区下寺湾村某山上有人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龙骨)。民警随即驱车赶往现场,将正在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龙骨)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薛某某、李某某3人当场抓获,并查获电瓶、电钻、头灯、尼龙袋等作案工具。抓获犯罪嫌疑人后,民警及时将案件移交刑侦大队办理。刑侦大队接案后,办案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经突击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薛某某、李某某3人对盗挖“龙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7月21日,派出所民警接群众举报称,辖区下寺湾村某山上有人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龙骨)。民警随即驱车赶往现场,将正在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龙骨)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薛某某、李某某3人当场抓获,并查获电瓶、电钻、头灯、尼龙袋等作案工具。抓获犯罪嫌疑人后,民警及时将案件移交刑侦大队办理。刑侦大队接案后,办案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经突击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薛某某、李某某3人对盗挖“龙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