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07日
省司法厅部署开展“法援童行 护苗成长”行动
本报讯(记者 黄敏)6月5日,记者获悉,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职能作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省司法厅印发《全省“法援童行 护苗成长”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围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聚焦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需求,制定九项具体措施,着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供全流程优化、全方位覆盖的法律援助服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实施方案》提出,要设立未成年人绿色通道,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线,在陕西省法律服务网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专科服务;要完善服务网络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设置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室,配备专门力量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依托各级共青团组织、特殊教育学校等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要打造专业援助队伍,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家库,各地市遴选精通未成年人法律业务、熟悉未成年人心理规律和特点的律师,组成稳定、专业的援助律师团队,加强心理疏导,避免未成年人遭受二次伤害;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落实法律援助法,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
此外,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要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实现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指派,提高办案效率,最大程度为未成年人提供便利;要加强校园普法宣传,推进在中小学校设置法律援助宣传引导栏、配置法律援助联络员等,为学校提供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可以面向未成年人定期开展开放日活动,提升学生法治意识;要强化法律援助公益服务,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法规定,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减免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发生的公证、司法鉴定费用;要组织实施志愿服务,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动,形成法律援助齐抓共管合力。
《实施方案》提出,要设立未成年人绿色通道,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线,在陕西省法律服务网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专科服务;要完善服务网络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设置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室,配备专门力量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依托各级共青团组织、特殊教育学校等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要打造专业援助队伍,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家库,各地市遴选精通未成年人法律业务、熟悉未成年人心理规律和特点的律师,组成稳定、专业的援助律师团队,加强心理疏导,避免未成年人遭受二次伤害;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落实法律援助法,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
此外,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要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实现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指派,提高办案效率,最大程度为未成年人提供便利;要加强校园普法宣传,推进在中小学校设置法律援助宣传引导栏、配置法律援助联络员等,为学校提供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可以面向未成年人定期开展开放日活动,提升学生法治意识;要强化法律援助公益服务,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法规定,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减免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发生的公证、司法鉴定费用;要组织实施志愿服务,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动,形成法律援助齐抓共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