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陕西金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列借款人、担保人例行保全债权、追偿债务公告。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担保人向贷款机构(原信用社、信用分社)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款/担保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 特此公告(附:借款人、担保人名单如下)。 联系人:李爽 电话:0917-3528068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