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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寻衅滋事 民警依法查处
  本报讯 (康志峰 王瑜)男子在购买商品中与商家起争执,随即持刀寻衅滋事。1月14日,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依法查处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
  1月14日,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报称:一名男子在县城一运输公司附近持刀寻衅滋事。接报后,城关派出所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走访工作,并将寻衅滋事的陈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审问,民警了解到,当天,陈某在购买牛奶的过程中以牛奶不新鲜为由,与售卖牛奶的尚某某发生争执。随后陈某持刀追逐尚某某,影响比较恶劣。
  目前,陈某被佳县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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