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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生态文明 建设和美岚皋
——岚皋县“生态文明建设领跑”行动成效初显
    岚皋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洁亮丽。(资料图)

    岚皋县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培训会现场。(资料图)

    岚皋县在岚翠湖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资料图)

    岚皋县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资料图)

    岚皋县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活动。(资料图)

  薛远珠
  近年来,岚皋县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国家“两山”创新实践基地示范县创建,确立“生态立县、旅游强县、硒业兴县、开放活县”战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领跑”行动,积极探索“点绿成金”的“两山”转化有效路径,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推动了县域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全国践行“两山”理论提供“岚皋经验”。
  为切实抓实抓好生态文明建设领跑工作,岚皋县先后印发了《关于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强县、硒业兴县、开放活县战略的决定》、《岚皋县“八项行动”工作方案》、《岚皋县生态文明建设领跑行动实施方案》、《岚皋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文件,明确措施,细化任务,责任到人,确定完成标准和时限,有计划、分步骤推进,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1 着力改善环境质量
  强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岚皋县扎实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汉江水质保护、土壤清洁专项建设行动,强化实施专项督办、精准治污、移交问责工作机制,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标升级,强力推进“铁腕治气、靶向治水、精准治土”,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截至11月20日,岚皋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较同期好转,综合指数2.25,同比下降2.2%;优良天数为318天,优良率98.1%;PM2.5平均浓度17微克/立方米,预计可完成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2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354天的年度目标任务。全县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蔺河水库、岚河湘子坝、六口水文站和大道河民主集镇建成区出境断面水质均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地表水水质优良率100%,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县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完成“两公一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评估5处,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
  多举措推进城乡综合治理。岚皋县按照“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示范引领、统筹推进”的思路,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扎实开展美丽宜居县城建设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县城“美、净、畅、亮、绿、数”建设;聚力实施以“四提升一革命”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县卫生厕所普及率82.91%;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49%;农村环境整治率81.97%,极大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村容村貌、基础设施、院房环境、行为习俗和厕所革命“四提升一革命”经验做法在多家媒体上刊发。
  大力弘扬文明习俗新风。岚皋县以微信公众号、微博、政府网站等平台为载体,结合“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深入推进生态知识进机关、进乡镇、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积极举办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23场、制作宣传展板30个、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倡导群众开展绿色、文明、低碳的生活方式,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社会风尚成为全民共识,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领跑行动的良好氛围。
  强化考核保障任务落实。岚皋县制定《岚皋县生态文明建设领跑行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领跑行动目标责任考核重要事项,严格落实考核结果运用,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全面夯实各级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
  2 强化环境要素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2023年1月~9月,岚皋县用于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方面的财政资金投入达1.75亿元。
  实行项目整合。岚皋县统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面源污染治理、中小流域治理、地质灾害恢复、水土保持、滑坡治理、城镇雨污分流等涉农项目资金,各负其责,综合治理,解决了一批环境突出问题,建成了一批环保示范工程,建立了一套环保工作机制,推广了一批环保实用技术,培育了一批环保骨干力量。
  狠抓能力建设。岚皋县积极争取县级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项目,完成县级环境监测站资质认定,提高环境监测和执法装备水平;完成县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配备了30余万元环境应急处置物资,为全县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和辖区重大风险源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下一步,岚皋县将按照“群众因生态而富、县域因生态而强、城镇因生态而美”的思路,加快实施“生态立县”战略,聚力推进“生态领跑”行动,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两山”基地创建成果,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以高水平生态引领县域高质量发展。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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