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8日
省市场监管局:落实“首违不罚” 优化营商环境
本报讯(记者 张恒)9月6日,记者了解到,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公布了《“首违不罚”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对“首违不罚”和“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也是省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要求、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举措。
据了解,《两个清单》明确了首违不罚、初次违法等法律概念以及违法行为轻微、后果轻微等裁量因素的认定标准。对于当事人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但符合“首违不罚”、“违法行为轻微不予处罚”条件而不予行政处罚的,一般均应当履行立案程序并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对于决定不予行政处罚的,省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建议、提醒、劝告、告诫等方式教育引导当事人,并强化后续监管,在合理时间内复核,视改正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
据了解,《两个清单》明确了首违不罚、初次违法等法律概念以及违法行为轻微、后果轻微等裁量因素的认定标准。对于当事人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但符合“首违不罚”、“违法行为轻微不予处罚”条件而不予行政处罚的,一般均应当履行立案程序并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对于决定不予行政处罚的,省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建议、提醒、劝告、告诫等方式教育引导当事人,并强化后续监管,在合理时间内复核,视改正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