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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川三省协同立法保护大熊猫
  本报讯(记者 黄敏)7月28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保护大熊猫及大熊猫国家公园内的珍稀动植物,让保护和管理行动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近日《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管理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根据商定,陕甘川三省人大常委会分别按照法定程序审议《决定(草案)》,同步通过、同步公布、同步施行。这是陕甘川三省人大常委会协同立法的首次尝试。
  《决定(草案)》明确,坚持生态保护第一 、国家代表性、全民公益性的国家公园理念,按照统一规划、统一保护、统一管理的要求,共同保护大熊猫野生种群及其栖息地,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保护,共同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高质量建设;明确将大熊猫国家公园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实行分区管控;明确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统筹推进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同时,明确了三省共同建立保护协调机制,加强立法、行政执法、司法、普法、监督等领域的协同配合;强化规划衔接,开展毗邻地区合作,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推进科研成果共享和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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