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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欲捐肾救子 公证处免费援助
本报记者 黄敏
“用我的肾挽救儿子的生命,他是这个家的希望!”6月16日上午,一位50多岁的母亲带着瘦弱的儿子来到宝鸡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声称自己急需办理人体器官自愿无偿捐献书公证。
接受活体器官捐献的患者名叫小望,捐献肾脏器官的是小望的母亲,家住陇县一个村子。今年2月,小望被确诊为尿毒症,亟须换肾,但换肾费用昂贵,且肾源稀缺,家人焦急万分。小望的母亲提出愿意将肾捐献给儿子,并配型成功,但被医院告知实现母子肾移植还需要经过《器官自愿无偿捐献书》公证的法律程序。
根据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十条和国家卫生部《关于印发规范器官移植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活体器官捐献人与接受人仅限于配偶、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因帮扶等形成的亲情关系。为有效、快捷地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使小望尽快得到救治,宝鸡市公证处公证人员联系了小望的妻子和父亲,又第一时间与正在上海打工的小望的哥哥取得联系,核实了他们的意见。随后,公证员协助小望母子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免费为小望母子办理了公证。
“用我的肾挽救儿子的生命,他是这个家的希望!”6月16日上午,一位50多岁的母亲带着瘦弱的儿子来到宝鸡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声称自己急需办理人体器官自愿无偿捐献书公证。
接受活体器官捐献的患者名叫小望,捐献肾脏器官的是小望的母亲,家住陇县一个村子。今年2月,小望被确诊为尿毒症,亟须换肾,但换肾费用昂贵,且肾源稀缺,家人焦急万分。小望的母亲提出愿意将肾捐献给儿子,并配型成功,但被医院告知实现母子肾移植还需要经过《器官自愿无偿捐献书》公证的法律程序。
根据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十条和国家卫生部《关于印发规范器官移植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活体器官捐献人与接受人仅限于配偶、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因帮扶等形成的亲情关系。为有效、快捷地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使小望尽快得到救治,宝鸡市公证处公证人员联系了小望的妻子和父亲,又第一时间与正在上海打工的小望的哥哥取得联系,核实了他们的意见。随后,公证员协助小望母子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免费为小望母子办理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