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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带头做到“六不” 每月下基层不少于8天
淳化:“六条规定”践行“三严三实”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 通讯员 张伟涛)6月2日,记者从淳化县了解到,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淳化县委常委结合县情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六条规定践行“三严三实”,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起了标杆,做出了表率。
    《规定》明确县委常委必须严守纪律,讲规矩、重程序,该请示的要请示,该报告的要报告,该会议研究的要会议研究,负责任,讲诚信,不乱表态,不出风头。必须做好“结合”文章,从淳化县情实际和发展现状出发,从淳化百姓福祉和愿望出发。必须坚持下基层调查研究,每月深入分管联系镇区、中心、部门和包抓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一线调研、检查不少于8天。
    《规定》还明确要求必须对分管联系和包抓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讲话材料,坚持讲短话,讲实话,讲实情,讲干部爱听的话,讲群众听得懂的话,讲解决问题的话,一般会议讲话不能超过30分钟。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从严管好自己、管好家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必须为全县党员干部树标杆、做表率,不以权谋私,不以权压人,不盛气凌人,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案件处理,不插手工程招投标,依法用权,秉公用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手段作决策、干工作、办事情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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