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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大套取救灾款
岚皋两“村官”被查处
    本报讯(记者 张忠德)欺上瞒下,利用职务之便作假套取灾后重建补助款,自以为捂得严实,然而纸终包不住火,3年后还是被群众发现举报。3月12日,记者从岚皋县了解到,日前该县纪委立案查处了两名违纪村干部,收缴了相关资金,并对其给予了党纪处分。
    2014年,蔺河镇立新村群众举报村干部违规违纪等问题,该县纪委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在2010年“7·18”灾后重建和房屋修缮加固工作中,立新村将5名“五保户”列为受灾户上报,套取重建补助款9.5万元;将3户村民上报为一般受灾户,套取灾后补助资金3.7万元;在实施房屋修缮加固工作中,将另外5户村民虚报为享受对象,套取资金9500元。以上共套取资金14.15万元,并未缴入村级账户管理,一直由村委会主任刘某个人保管。另外,当年在评定上报受灾户过程中,王某作为村支部书记,明知其妻妹许某不符合灾后重建的相关政策,仍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许某申请了1.7万元补助款。
    对此,在调查过程中,调查组已将村干部挪用的44068元和许某违规享受的1.7万元灾民建房补助款收缴,并上缴国库。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该县纪委给予立新村委会主任刘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支书王某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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