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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入学
本报讯(记者 张晓强 毛炜 通讯员 王力鹏)12月16日,记者从省残联获悉,省残联将下拨2014~2015学年“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项目”经费120万元,专门用于资助全省1500名残疾学生上学。
2014年省政府将《资助千名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作为民生工程残疾人工作项目之一。本次资助对象是在各市、区残联上报资助名单后,经省残联审核确定的。1500名贫困残疾少年儿童中寄宿生占1000人,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走读生占500人,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400元。本次资助原则上每学年每人平均800元,主要用于残疾学生学习用品用具费、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经费由省财政厅下拨各市财政局。要求各市(区)严格按照《2014年陕西省残联“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项目实施方案》执行,并完善相关资料的登记存档工作,随时接受省上有关部门的跟踪审计和核查。对随意拆分项目、降低资助标准、扩大资助人员的市、县(区),将取消下一年度的资助项目;对挪用和管理不善造成未按计划完成资助任务的市、县(区),市、县级项目负责人将承担有关责任。
2014年省政府将《资助千名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作为民生工程残疾人工作项目之一。本次资助对象是在各市、区残联上报资助名单后,经省残联审核确定的。1500名贫困残疾少年儿童中寄宿生占1000人,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走读生占500人,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400元。本次资助原则上每学年每人平均800元,主要用于残疾学生学习用品用具费、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经费由省财政厅下拨各市财政局。要求各市(区)严格按照《2014年陕西省残联“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项目实施方案》执行,并完善相关资料的登记存档工作,随时接受省上有关部门的跟踪审计和核查。对随意拆分项目、降低资助标准、扩大资助人员的市、县(区),将取消下一年度的资助项目;对挪用和管理不善造成未按计划完成资助任务的市、县(区),市、县级项目负责人将承担有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