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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
“四大行动”建设生态陇州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梁会平)笔者12月18日从陇县了解到,该县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为目标,积极实施“蓝天”、“碧水”、“绿地”、“减排降污”四大行动,生态陇州魅力不断彰显。
    积极开展“蓝天”行动。设置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三夏”及秋冬秸秆禁烧监管,规划建设煤炭物流园区,加大建筑工地及渣土车管理。截至目前,已累计拆除燃煤锅炉71台、规范建筑工地12家,空气环境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
    开展“碧水”行动。投资1650万元,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技改,完善配套管网建设,日处理量达1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类排放标准。今年又投资5000万元,在南岸新城建设第二污水处理厂,将于2015年建成投用。强化千河段31个入河排污口监管,取缔12户非法砂场,千河出境断面水质达标排放。
    开展“绿地”行动。持续推进“一河两岸”生态带、高速公路绿色景观带、百里坡面绿色屏障、千河水系绿色涵养带、景区沿线生态景观带建设,建设百亩围镇林带、50亩围村林带。近3年来全县累计投资1.2亿元,新增造林绿化面积12万亩,荒山育林区16.2万亩,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15.21%,陇州林海、内陆草原、千水之源三大品牌闻名省内外。
    开展“减排降污”行动。投资1422万元,建成陇县垃圾填埋场,日处理垃圾75吨,新建医疗垃圾集中焚烧炉及污水处理站。严禁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落户陇县,关停4户污染企业,关闭非法矿山1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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