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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宝鸡段4月1日起进入禁渔期
  本报讯(记者 韩小珍)3月24日,记者从宝鸡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持续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切实保护黄河流域宝鸡段水生生物资源,宝鸡市2026年度黄河流域禁渔期制度已全面启动,4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黄河流域宝鸡段全域进入禁渔管理期。
  据悉,此次禁渔覆盖范围广泛,涉及宝鸡市渭河干流及千河、通关河、漆水河、清姜河、石头河、金陵河等重要一级支流,全市通河湖泊、水库,以及区域内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部纳入禁渔管理,实现重点水域、重要生态点位应禁尽禁。
  禁渔期间,除单人单竿单钩合规休闲垂钓外,全市范围内禁止一切捕捞作业行为。宝鸡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最严格标准开展禁渔执法监管行动,聚焦电鱼、毒鱼、炸鱼、违规网捕等破坏渔业资源的突出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依法查处非法猎捕、杀害川陕哲罗鲑、北方铜鱼、大鲵、秦岭细鳞鲑、水獭、多鳞白甲鱼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行为;对使用违规钓具、违规钓法等行为及时予以纠正规范。
  对违反禁渔期规定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育种、科研、生态监测等特殊需求确需采集水生生物或开展专项捕捞的,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捕捞管理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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