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27日
陕西优化动物检疫出证要求便利县域小批量畜禽调运
本报讯(记者 赖雅芬)为进一步提升动物检疫服务效能,在严守动物疫病防控底线的前提下优化营商环境,3月24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通知,对全省动物检疫出证相关政策要求进行调整优化,重点针对县域内小批量牛羊调运、特殊用途动物短期流动等情形简化流程。
通知明确,在同一县域范围内,单次调运牛不超过5头、羊不超过10只,且运输车辆已按规定落实清洗、消毒等防疫措施的,不再将车辆备案作为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前置条件。官方兽医需在票证上注明车辆信息,调运人仍需依法申报检疫,并承担运输环节防疫主体责任。针对展示、演出、比赛等特殊用途动物,在同一设区市范围内短期、多次流动的,实行“一证通行、限时有效”管理。首次检疫证明可备注计划经停县级地点,在5日内、防疫措施到位、无异常情况且辖区内无相关动物疫病流行的前提下,货主可凭该证明在备注地点间调运,无需重复申报检疫。
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保障基层检疫人员和经营主体准确理解、规范执行;细化操作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确保疫病风险可控、检疫监管不松懈的基础上,持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通知明确,在同一县域范围内,单次调运牛不超过5头、羊不超过10只,且运输车辆已按规定落实清洗、消毒等防疫措施的,不再将车辆备案作为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前置条件。官方兽医需在票证上注明车辆信息,调运人仍需依法申报检疫,并承担运输环节防疫主体责任。针对展示、演出、比赛等特殊用途动物,在同一设区市范围内短期、多次流动的,实行“一证通行、限时有效”管理。首次检疫证明可备注计划经停县级地点,在5日内、防疫措施到位、无异常情况且辖区内无相关动物疫病流行的前提下,货主可凭该证明在备注地点间调运,无需重复申报检疫。
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保障基层检疫人员和经营主体准确理解、规范执行;细化操作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确保疫病风险可控、检疫监管不松懈的基础上,持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