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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发布冬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通告
  本报讯(记者 黄敏)1月20日,西安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冬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告。
  通告明确,冬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截至2026年5月31日。在此期间,各涉林经营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划定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定期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险隐患排查,修订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充足扑火物资装备,加强扑火队伍建设。进入防火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应当按照规定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个人应当接受森林草原防灭火登记、检查。
  通告对火源管控提出严格要求。防火期内,五类行为被明令禁止: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使用火把照明;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烧荒、烧地埂、烧秸秆、焚烧垃圾等农事和生产生活用火行为;放火驱赶动物、炼山等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通告倡导文明祭祀,严禁在防火区内实施焚烧纸钱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用火行为。全市将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五进”活动,提高全社会的防灭火意识和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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