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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经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银行”)和陕西陇县长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长安银行拟收购陕西陇县长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陇县长银”)并设立分支机构。
  本次收购设立完成后,陇县长银解散并注销,设为长安银行的分支机构,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由长安银行承继。陇县长银已经合法订立的合同依然有效,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将得到充分保护。
  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提出要求;未提出要求的,不影响其对长安银行或陇县长银合法享有的债权的有效性。
  本次收购将在取得监管部门批准后正式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
  张女士,联系电话:029-88609949
  王先生,联系电话:0917-4607995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陇县长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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