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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加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及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管理
  本报讯(记者 赖雅芬)8月22日,记者了解到,近日,省农业农村厅正式印发修订后的《陕西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支持的农业产业项目全过程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规范》适用于经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批复立项、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覆盖从储备申报、建设管理、资金使用、调整变更到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估的全链条管理环节。
  在项目管理机制上,《规范》明确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则采取“省级牵头抓总、市(区)督促指导、县(市、区)组织实施、乡(镇、农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在建设管理方面,《规范》强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加强项目督导和定期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并按要求填报部级管理平台。同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弄虚作假、侵占农民利益等情形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已立项的终止资金安排。
  在资金使用上,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须聚焦支持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的项目,严禁用于楼堂馆所、市政道路、一般性支出及重复建设内容,鼓励各地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提高资金效益,并强化联农带农机制。
  竣工验收由项目建设主体提出申请,并原则上需完成专项审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验收,省市两级进行抽查复核。验收通过后及时拨付资金,未通过者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补助资格。
  产业集群项目在建设期内开展中、后、末三期评估,产业强镇则在第2年进行省级评估并推荐参加国家级评估。评估未通过的项目暂缓或不再安排后续资金。
  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该《规范》,推动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确保财政资金有效使用和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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