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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春风润三农 集体经济启新章
  5月1日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我国首部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这部法律的施行,将激活农村各类资源要素,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带领广大农民在共同富裕道路上稳步前行,为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筑牢法治根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如及时春雨,以法治之犁深耕乡村振兴热土,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筑牢制度根基。近年来,渭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指引下,全市因地制宜探索适合市情的发展新模式、新路径,聚焦“空壳村”清零和“消薄培强”,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全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驶入发展“快车道”。截至2024年底,全市集体经济收益“空壳村”全面清零,薄弱村占比降至7%以下,5万元~50万元的村占比达80%以上,收益50万元以上的“示范村”达247个,农民群众的成就感、获得感、幸福感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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