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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布第2号总林长令
全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本报讯(记者 黄敏)1月18日,我省发布2025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切实抓好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令》(以下简称“总林长令”),督促各级林长和各级各部门压紧压实防火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全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总林长令提出6项要求: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各级林长要全面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林长制落实“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落细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根据火险形势及时发布禁止林区野外用火命令,严格落实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日常巡护等制度。组织力量加大对林区、林缘区、山区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密度和频次,设立防火检查站,对进山入林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收缴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坚决把火源堵截在山下林外。
  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普及防火法律法规、安全避险知识和火灾典型案例,提高全社会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各级各类扑火队伍时刻保持临战状态。足量储备防火物资和装备,及时检修和维护扑火机具、车辆、通讯设备等,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严格值班管理制度。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守”“零火情”日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上报”的信息报送制度,坚决杜绝出现脱岗、漏岗和虚报、迟报、瞒报等现象。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防火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组织扑救不及时等造成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或人员伤亡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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