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陕西印发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
本报讯(记者 徐颖)11月4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为统筹推进以流域为单元的中小河流系统治理,该厅联合省财政厅日前印发《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
我省中小河流数量众多。近年来,相关部门积极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中小河流防洪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总体方案》指出,我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以减轻河道淤积萎缩、恢复河道行洪能力为目标,优先推进沿河县级以上城市、重要城镇和人口较为集中的河段治理。针对河流治理特点,科学确定治理标准,探索创新治理模式,在满足防洪要求前提下,综合考虑供水、灌溉、水生态及水环境等治理需求,协同推进各项治理措施,充分发挥河湖治理工程的综合效益。统筹推进逐流域规划、逐流域治理、逐流域验收及逐流域建档立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综合治理任务。
《总体方案》明确,到2025年,基本补齐重点区域防洪基础设施短板及防洪薄弱环节;完成58条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整河流治理,新增中小河流监测站点,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到2030年,初步建立中小河流防洪工程体系,使重要区域的主要城镇、村庄、基础设施、重要企业、基本农田等防洪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有较大提高,整体防洪能力得到增强,初步形成完整的防洪工程体系,完成132条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整河流治理。到2035年,全面完成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治理,使全省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全面达标,防洪减灾体系全面建成,形成流域防洪保护圈和全流域达标治理格局。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治理方案结合我省中小河流洪涝灾害特点和防护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保护的对象和范围,统筹考虑中小河流治理对大江大河的防洪影响,旨在保障中小河流两岸保护对象防洪安全,同时避免洪水风险向下游大江大河、主要支流转移。
我省中小河流数量众多。近年来,相关部门积极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中小河流防洪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总体方案》指出,我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以减轻河道淤积萎缩、恢复河道行洪能力为目标,优先推进沿河县级以上城市、重要城镇和人口较为集中的河段治理。针对河流治理特点,科学确定治理标准,探索创新治理模式,在满足防洪要求前提下,综合考虑供水、灌溉、水生态及水环境等治理需求,协同推进各项治理措施,充分发挥河湖治理工程的综合效益。统筹推进逐流域规划、逐流域治理、逐流域验收及逐流域建档立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综合治理任务。
《总体方案》明确,到2025年,基本补齐重点区域防洪基础设施短板及防洪薄弱环节;完成58条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整河流治理,新增中小河流监测站点,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到2030年,初步建立中小河流防洪工程体系,使重要区域的主要城镇、村庄、基础设施、重要企业、基本农田等防洪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有较大提高,整体防洪能力得到增强,初步形成完整的防洪工程体系,完成132条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整河流治理。到2035年,全面完成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治理,使全省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全面达标,防洪减灾体系全面建成,形成流域防洪保护圈和全流域达标治理格局。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治理方案结合我省中小河流洪涝灾害特点和防护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保护的对象和范围,统筹考虑中小河流治理对大江大河的防洪影响,旨在保障中小河流两岸保护对象防洪安全,同时避免洪水风险向下游大江大河、主要支流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