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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商州区法院巡回法庭打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
  本报讯(通讯员 叶慈霞)5月16日,商洛市商州区法院民一庭审判团队背上法徽,带着卷宗来到商州区大荆镇口前村十四组村民周某家中,就其诉被告某保险公司及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进行巡回审理。
  2023年8月,原告周某骑摩托车与被告王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导致周某多处骨折,构成十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周某与王某负事故同等责任。王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三方就赔偿事宜未协商一致,周某将王某及其保险公司诉至商州区法院。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周某行动不便,加之近年来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尤其是涉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交通事故案件增多,该案若进行巡回审判,不仅能方便当事人,而且还能就地通过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周某家中。庭审中,承办法官就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及标准进行当场释明,引导双方当事人举证、辩论,原、被告均表示待双方将医疗费票据核对清楚后调解处理。
  据了解,此次巡回审判是商州区法院“践行三心 护航民生”的一次具体实践,在打通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的同时将普法阵地前移,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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