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8日
佳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
本报讯(通讯员 康志峰)3月14日,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佳县看守所、上高寨派出所、森林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和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云某,当场收缴枪支1支、射钉弹100余枚、钢珠1万余颗。
3月13日,佳县警方梳理辖区涉枪涉爆线索时发现:上高寨派出所辖区内有人持枪非法狩猎。该局立即抽调多警种精兵强将展开侦查工作。经过细致摸排和调查走访,对所获取线索进行分析研判,锁定犯罪嫌疑人云某。民警围绕犯罪嫌疑人展开进一步侦查工作,同时赶赴其居住场所将其抓获归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云某对其在佳县刘国具镇一带非法持枪狩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云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狩猎罪被佳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广大群众应主动配合警方,主动上交私藏的涉枪爆、弓弩等物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3月13日,佳县警方梳理辖区涉枪涉爆线索时发现:上高寨派出所辖区内有人持枪非法狩猎。该局立即抽调多警种精兵强将展开侦查工作。经过细致摸排和调查走访,对所获取线索进行分析研判,锁定犯罪嫌疑人云某。民警围绕犯罪嫌疑人展开进一步侦查工作,同时赶赴其居住场所将其抓获归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云某对其在佳县刘国具镇一带非法持枪狩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云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狩猎罪被佳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广大群众应主动配合警方,主动上交私藏的涉枪爆、弓弩等物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