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3日
渭南:“三严四联五张网”推进非法采砂整治工作
河堤宣传标语。
现场检查。
河堤宣传标语。
现场检查。
执法巡查。
张斌 余永敏
今年以来,渭南市河长办坚持把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作为贯彻新时期生态文明思想的首要任务,全力落实“三严四联五张网”(三严:严标准、严巡查、严打击;四联:上下联通、部门联动、区域联合、社会联防;五张网:防控安全网、智慧河湖网、执纪监督网、宣传保护网、社会共治网)工作,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活动,强力推进非法采砂整治工作。
1 突出“三严”方式,实现有效整治
严标准。首先规范采砂规划和行政许可。按照《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规定,强化河道采砂规划刚性约束,严格按照禁采区、禁采期各项管理要求,对禁采区、禁采期非法采砂行为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严格按照黄委的批复规定,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和措施,做好许可采区现场监管。其次及时安排部署。针对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市河长办联合黄河上中游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市级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多次调研指导工作,明确各级河湖长及县市党委政府目标任务。沿渭河各县(市、区)总河湖长能够认真开展巡河履职工作,能够亲自安排部署河道清理整治工作。制定印发《全市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沿渭各县(市、区)分别召开非法采砂整治工作部署会议,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细则。
严巡查。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严密组织巡查工作。坚持“点线面”治理原则(市河长办负责“点”督查、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负责“线”检查、各县(市、区)负责“面”巡查),制定出台《渭南市渭河干流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工作方案》,压紧压实“四个责任人”(采砂管理河长、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部门、水行政执法)职责。市河长办积极督促沿渭各县(市、区)开展各类排查、检查、督查等工作,各县(市、区)加强日常巡查管控,聚焦渭河、黄河等重点河段、区域和重要时间节点,增加巡查频次,提高非法采砂行为发现能力。
严打击。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认真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核查依法依规、认定依法依规、程序依法依规、整治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整改工作要求,采取紧盯“人、车、船、采、储、运”关键要素和环节,及时组织沿渭各县(市、区)进行拉网式排查,明确目标、因地制宜、完善措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质量推进非法采砂机具清理和现场整治工作。
2 强化“四联”协作,实现治理合力保障
部门联动。各级各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实施步骤,有序推进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非法采砂整治,由水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配合;河道管理范围外耕地、林地非法采砂整治,分别由自然资源部门、林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配合。市发改委及时掌握砂石料市场供应价格,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故意破坏市场秩序行为,确保砂石市场稳定。
上下联通。市河长办坚持与黄委黄河上中游局联系,加强地方公安、检察院的执法配合力度,充分发挥渭河非法采砂工作站作用,强化上下联动、行刑衔接、政企合作、警企协作,切实发挥“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机制作用,维护渭河渭南段河道采砂管理秩序。逐步建立健全“河湖长挂帅、流域管理机构牵头、有关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的采砂管理联动机制,实现打击非法采砂与打击“沙霸”及其背后“保护伞”工作有效衔接,对非法采砂有关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彻查利益链、深挖“保护伞”,对非法采砂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严格落实市级抓监督、县级抓落实、镇级抓巡查的非法采砂层级责任管理,迅速建立起渭河河道非法采砂巡查监管和快速响应机制。各县(市、区)建立完善日常巡查机制,压实镇、村级河长巡河责任,逐河段、逐区域落实落细整治非法采砂各级管理责任,层层落实排查责任,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非法采砂问题。
区域联合。建立完善跨界河段采砂管理区域合作和联防联控机制,协调解决河道采砂有关许可、执法等方面问题。加强上下游衔接、左右岸联动,发挥镇村河湖长就近监管作用,交界县能向前巡“一公里”,及时收集非法采运砂石情况。加强对辖区内各河段开展突击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敏感地段、行政区域交界地带落实全天候巡查监管。
社会联防。开展群防群治,镇(街道)村级组织志愿者、党员干部力量参与社会面巡防,清理河道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监督河道非法采砂,共同守护渭河安澜。各县(市、区)鼓励引导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采砂问题线索,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响应、精准打击。
3 织密“五张网”,实现治理组织保障
全面排查,筑牢防控安全网。各县(市、区)组织开展自查排查,要将辖区全部河流及砂源区土地纳入排查范围,逐河段、逐区域落实落细整治非法采砂各级管理责任,层层落实排查责任,充实排查工作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作为,举一反三,既打击整治大规模、有组织的非法盗采,又严防“蚂蚁搬家”式偷采、借治理河道、清淤疏浚之名非法采砂。既严打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非法采砂,还对在耕地、林地上的非法采砂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存在的非法盗采沙坑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在开展排查工作同时,同步整改。排查工作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整改措施要落实落细,确保有效到位。
布设监控,建设智慧河湖网。加快构建全市河长制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合理规划渭河干流采砂视频监控体系,加强视频监控,实施河湖“四乱”遥感巡查,上堤路口及采砂敏感区域安装监控摄像设备,装备巡视无人机,实现渭河河湖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拍航测等信息化手段,进行精准监控,提升开采、运输、销售等多环节有效监管水平。
依纪问责,构建执纪监督网。实施排查整治清单化调度,加密督查督办频次,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市河长办组织相关部门成立5个督导组,分赴各县(市、区),对各县(市、区)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进行督导,结果将作为各县(市、区)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与纪委驻有关局纪检组通力协作,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佳、群众投诉较多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约谈、通报;对责任不落实、整改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请予以处理。
形式多样,共筑宣传保护网。坚持群众参与,全员动员,充分利用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时宣传《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在渭南电视台《水惠渭南》栏目,专题宣传保护河湖健康、开展非法采砂整治工作。立足安全生产,先后在渭河干流主要路段、重要关卡设立宣传警示牌100余处,并与市教育局联合开展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
全民参与,组建社会监督网。与黄河上中游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严厉打击渭河河道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明确各级管护责任人,公示监督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形成全社会打击非法采砂的强劲合力。开展群防群治,组织志愿者参与社会面巡防,鼓励引导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采砂问题线索,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响应、精准打击。
目前,多措并举严厉打击渭河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形成完整的专项整治体系并发挥强大打击合力,有效遏制流域内非法采砂行为,维护良好的河道管理秩序,有力地保障了渭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G
现场检查。
河堤宣传标语。
现场检查。
执法巡查。
张斌 余永敏
今年以来,渭南市河长办坚持把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作为贯彻新时期生态文明思想的首要任务,全力落实“三严四联五张网”(三严:严标准、严巡查、严打击;四联:上下联通、部门联动、区域联合、社会联防;五张网:防控安全网、智慧河湖网、执纪监督网、宣传保护网、社会共治网)工作,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活动,强力推进非法采砂整治工作。
1 突出“三严”方式,实现有效整治
严标准。首先规范采砂规划和行政许可。按照《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规定,强化河道采砂规划刚性约束,严格按照禁采区、禁采期各项管理要求,对禁采区、禁采期非法采砂行为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严格按照黄委的批复规定,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和措施,做好许可采区现场监管。其次及时安排部署。针对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市河长办联合黄河上中游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市级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多次调研指导工作,明确各级河湖长及县市党委政府目标任务。沿渭河各县(市、区)总河湖长能够认真开展巡河履职工作,能够亲自安排部署河道清理整治工作。制定印发《全市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沿渭各县(市、区)分别召开非法采砂整治工作部署会议,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细则。
严巡查。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严密组织巡查工作。坚持“点线面”治理原则(市河长办负责“点”督查、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负责“线”检查、各县(市、区)负责“面”巡查),制定出台《渭南市渭河干流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工作方案》,压紧压实“四个责任人”(采砂管理河长、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部门、水行政执法)职责。市河长办积极督促沿渭各县(市、区)开展各类排查、检查、督查等工作,各县(市、区)加强日常巡查管控,聚焦渭河、黄河等重点河段、区域和重要时间节点,增加巡查频次,提高非法采砂行为发现能力。
严打击。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认真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核查依法依规、认定依法依规、程序依法依规、整治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整改工作要求,采取紧盯“人、车、船、采、储、运”关键要素和环节,及时组织沿渭各县(市、区)进行拉网式排查,明确目标、因地制宜、完善措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质量推进非法采砂机具清理和现场整治工作。
2 强化“四联”协作,实现治理合力保障
部门联动。各级各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实施步骤,有序推进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非法采砂整治,由水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配合;河道管理范围外耕地、林地非法采砂整治,分别由自然资源部门、林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配合。市发改委及时掌握砂石料市场供应价格,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故意破坏市场秩序行为,确保砂石市场稳定。
上下联通。市河长办坚持与黄委黄河上中游局联系,加强地方公安、检察院的执法配合力度,充分发挥渭河非法采砂工作站作用,强化上下联动、行刑衔接、政企合作、警企协作,切实发挥“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机制作用,维护渭河渭南段河道采砂管理秩序。逐步建立健全“河湖长挂帅、流域管理机构牵头、有关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的采砂管理联动机制,实现打击非法采砂与打击“沙霸”及其背后“保护伞”工作有效衔接,对非法采砂有关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彻查利益链、深挖“保护伞”,对非法采砂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严格落实市级抓监督、县级抓落实、镇级抓巡查的非法采砂层级责任管理,迅速建立起渭河河道非法采砂巡查监管和快速响应机制。各县(市、区)建立完善日常巡查机制,压实镇、村级河长巡河责任,逐河段、逐区域落实落细整治非法采砂各级管理责任,层层落实排查责任,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非法采砂问题。
区域联合。建立完善跨界河段采砂管理区域合作和联防联控机制,协调解决河道采砂有关许可、执法等方面问题。加强上下游衔接、左右岸联动,发挥镇村河湖长就近监管作用,交界县能向前巡“一公里”,及时收集非法采运砂石情况。加强对辖区内各河段开展突击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敏感地段、行政区域交界地带落实全天候巡查监管。
社会联防。开展群防群治,镇(街道)村级组织志愿者、党员干部力量参与社会面巡防,清理河道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监督河道非法采砂,共同守护渭河安澜。各县(市、区)鼓励引导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采砂问题线索,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响应、精准打击。
3 织密“五张网”,实现治理组织保障
全面排查,筑牢防控安全网。各县(市、区)组织开展自查排查,要将辖区全部河流及砂源区土地纳入排查范围,逐河段、逐区域落实落细整治非法采砂各级管理责任,层层落实排查责任,充实排查工作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作为,举一反三,既打击整治大规模、有组织的非法盗采,又严防“蚂蚁搬家”式偷采、借治理河道、清淤疏浚之名非法采砂。既严打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非法采砂,还对在耕地、林地上的非法采砂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存在的非法盗采沙坑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在开展排查工作同时,同步整改。排查工作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整改措施要落实落细,确保有效到位。
布设监控,建设智慧河湖网。加快构建全市河长制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合理规划渭河干流采砂视频监控体系,加强视频监控,实施河湖“四乱”遥感巡查,上堤路口及采砂敏感区域安装监控摄像设备,装备巡视无人机,实现渭河河湖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拍航测等信息化手段,进行精准监控,提升开采、运输、销售等多环节有效监管水平。
依纪问责,构建执纪监督网。实施排查整治清单化调度,加密督查督办频次,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市河长办组织相关部门成立5个督导组,分赴各县(市、区),对各县(市、区)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进行督导,结果将作为各县(市、区)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与纪委驻有关局纪检组通力协作,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佳、群众投诉较多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约谈、通报;对责任不落实、整改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请予以处理。
形式多样,共筑宣传保护网。坚持群众参与,全员动员,充分利用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时宣传《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在渭南电视台《水惠渭南》栏目,专题宣传保护河湖健康、开展非法采砂整治工作。立足安全生产,先后在渭河干流主要路段、重要关卡设立宣传警示牌100余处,并与市教育局联合开展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
全民参与,组建社会监督网。与黄河上中游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严厉打击渭河河道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明确各级管护责任人,公示监督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形成全社会打击非法采砂的强劲合力。开展群防群治,组织志愿者参与社会面巡防,鼓励引导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采砂问题线索,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响应、精准打击。
目前,多措并举严厉打击渭河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形成完整的专项整治体系并发挥强大打击合力,有效遏制流域内非法采砂行为,维护良好的河道管理秩序,有力地保障了渭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