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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好友为钱反目 法官调解再续友情
  本报讯(赵铭 记者 靳天龙)11月1日,记者了解到,近日,山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成功调解一起经济纠纷案件,化解了当事双方心中积怨。
  黄某与聂某系多年的好友,双方均经营有产业,经济实力较好。2013年3月,聂某在电话里称资金紧张请求黄某给其转款50万元。黄某立即筹集了5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给聂某。后聂某又因相同理由要求黄某打款,黄某分两次向其转款10万元。随后,黄某多次以民间借贷为由向聂某催要该款。聂某称投资失败,其合伙账务尚未清算,况且他们之间并无借贷关系而拒绝还款。为此,双方多次发生争吵,黄某遂将聂某诉至法院。
  山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在接手案件后,经与双方谈话了解到,当初转款并未写借条,且10年来没有补写或出具还款承诺,也没有合伙投资合同及分红,双方各执一词,且都没有证据。经过办案法官多次的释法明理,黄某同意按照合伙形式处理本案,聂某也表示款项都是他收的,具体的合伙事项黄某并未签字,工程虽然时至今日没有结算,但愿意一次性支付黄某40万元。黄某则认为应该支付60万元。办案法官再次从法律、人情方面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由聂某支付黄某50万元的协议。双方握手言和,10年纠纷一朝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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