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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七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金融支撑
  本报讯(记者 张恒)8月21日,记者了解到,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陕西证监局、省农业农村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陕西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的实施意见》,提出10方面36条具体措施,持续提升金融支持我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金融支撑。
  这10方面举措为: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服务,强化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加大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金融资源投入,支持优势特色农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发展壮大,加大对现代乡村服务业、县域富民产业和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发展金融资源投入,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增收;优化乡村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金融服务,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质效,改善县域消费金融服务;强化农业科技装备和绿色发展金融支持,做好种业振兴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服务,强化设施农业和农机设备融资支持,创新农业农村绿色发展融资产品与服务模式;持续推动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对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发展金融支持,深化金融机构定点帮扶工作;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供给能力,拓宽多元化金融服务渠道,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发挥金融顾问机制作用,高质量建设铜川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持续优化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推动支付普惠高质量发展,加强金融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组织功能,加大对“三农”、县域和乡村振兴领域的资金投入;加强金融支持农业强省建设政策保障,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滴灌作用,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做好农业要素市场改革配套服务,优化金融管理政策;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探索建立金融支持县域发展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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