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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方位强化秦岭、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本报讯(记者 张英)7月28日,在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4个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一周年之际,省检察院召开“发挥跨区划检察机关作用 助推美丽陕西建设”新闻发布会,通报一年来充分发挥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作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依法助推美丽陕西建设的工作情况,发布6个跨行政区划检察典型案例。案例涵盖了秦岭、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
  据介绍,自去年7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等4个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以来,我省已经形成“两级五院”跨区划检察组织体系,管辖范围涵盖陕北高原、关中平原、秦巴山区三大地域,实现对陕西地域全覆盖,全方位、全地域强化了对秦岭、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截至目前,共摸排跨区划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1件,立案71件,提出检察建议60件;督促清除垃圾225795立方米、清理非法占用的河道14.62公里、复垦耕地1288.58亩、收缴砂石6000余立方米;追缴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款352.49万元;追缴土壤修复费133万元、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18.85万元、惩罚性赔偿金20.56万元。
  一年来,省检察院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实践,促进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协同发力,解决了一批生态环境领域深层次问题。省检察院直属分院督促整治尾矿库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与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协同办理的督促治理蚰蜒河黑臭水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秦岭生态检察卫士”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优秀检察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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