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24日
我省农村污水治理将基本实现“三不到”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 方腾)7月21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十四五”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科学、系统、精准治污,不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将基本实现“三不到”。
“十四五”期间,我省按照“抓点示范、典型引领”的原则,计划在全省择优遴选10个左右规划科学合理、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较好,且具有代表性或在一定区域可形成连片治理示范效应的县,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行动。到“十四五”末,试点县(市、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实现有效治理(管控)的行政村达90%以上,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
截至目前,全省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V类水比例保持在17.4%以下,新增完成1424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5%,累计完成117个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我省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建立完善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将482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或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强化重点监管单位法定义务履行,组织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回头看”,累计完成3178项隐患问题整改。推进农用地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累计完成46家涉镉企业整治,全省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落实相关法定义务,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有效防范新增污染。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指导化工园区等重点污染源开展地下水污染分类管理,开展垃圾填埋场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在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方面,今后全省农村污水治理后要基本实现“三不到”,即看不到污水横流,无污水直排环境水体;闻不到臭味,不在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形成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等;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被群众认可。
“十四五”期间,我省按照“抓点示范、典型引领”的原则,计划在全省择优遴选10个左右规划科学合理、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较好,且具有代表性或在一定区域可形成连片治理示范效应的县,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行动。到“十四五”末,试点县(市、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实现有效治理(管控)的行政村达90%以上,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
截至目前,全省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V类水比例保持在17.4%以下,新增完成1424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5%,累计完成117个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我省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建立完善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将482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或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强化重点监管单位法定义务履行,组织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回头看”,累计完成3178项隐患问题整改。推进农用地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累计完成46家涉镉企业整治,全省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落实相关法定义务,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有效防范新增污染。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指导化工园区等重点污染源开展地下水污染分类管理,开展垃圾填埋场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在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方面,今后全省农村污水治理后要基本实现“三不到”,即看不到污水横流,无污水直排环境水体;闻不到臭味,不在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形成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等;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被群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