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6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推送诈骗信息获利21元 被罚款2000元并拘留7日
  本报讯(李重立 穆新勇 记者 靳天龙)7月10日,利用手机推送诈骗信息获利仅21元的洛南籍男子刘某某,被洛南县公安局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今年3月,刘某某在网上添加他人为好友,对方发送“做兼职用电话卡发信息赚钱”的信息后,刘某某便与其达成协议。此后,对方将内容为“某学校退学费,加QQ入群”等诈骗信息以及200多个电话号码发给刘某某,刘某某则用自己的电话卡将以上内容先后推送给了238个电话卡,其本人从中获利21元。
  7月10日,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违法事实。当日,洛南县公安局决定对刘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处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版权所有:陕西农村报 陕ICP备06007801号-1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