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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女孩无证驾驶 交警上门批评教育
  本报讯(闫逢春 王楠 记者 黄河)7月10日,记者了解到,近日兴平市南市镇一位家长将9岁女儿驾驶电动三轮车的短视频上传至网络。视频中,女孩驾驶电动三轮车上路的行为很是危险,不仅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也引起了兴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南市中队民警的关注。
  日前,南市中队民警专门到女孩家里进行调查,对女孩及其家属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让其写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出现此类危险行为。
  民警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般申请人的法定年龄要在18周岁以上。暑假期间,家长一定要负起监护人责任,对孩子要加强安全教育,不要等到发生危险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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