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24日
我省生物多样性实现恢复性增长
本报讯(记者 方腾)5月22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年来我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政策体系,通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生态保护监管力度,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物多样性实现恢复性增长。
据介绍,目前我省分布有野生脊椎动物932种,以大熊猫、羚牛、金丝猴和朱鹮为代表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共计156种,省级重点保护动物55种。种子植物4600余种,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314种,中药材3291种,已知大型真菌资源达394种。
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我省印发实施《陕西省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修订并严格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等法规,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提供坚实的法规保障。
不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我省建立213个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就地迁地保护工程,持续开展大熊猫、朱鹮、林麝等珍稀物种人工繁育和野化放归,取得显著成效。
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我省开展农田、渔业水域、森林、草原、湿地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持续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全省松林监测覆盖率达100%。
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体系。2021年,我省建立西部地区首个、西北唯一的环境DNA 生物监测实验室。2022年,成功完成基于123个省控断面的环境DNA鱼类多样性调查试点工作。
创新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机制。我省大力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建立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康养基地29个。种植魔芋、茶叶、羊肚菌等经济作物,发展林麝人工繁育等产业,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乡村振兴结合。
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我省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系列执法行动,先后开展“打击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专项行动”、“绿剑行动”、“天网行动”、重点水域巡航检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各项措施为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我省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工作、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监管、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
据介绍,目前我省分布有野生脊椎动物932种,以大熊猫、羚牛、金丝猴和朱鹮为代表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共计156种,省级重点保护动物55种。种子植物4600余种,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314种,中药材3291种,已知大型真菌资源达394种。
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我省印发实施《陕西省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修订并严格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等法规,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提供坚实的法规保障。
不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我省建立213个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就地迁地保护工程,持续开展大熊猫、朱鹮、林麝等珍稀物种人工繁育和野化放归,取得显著成效。
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我省开展农田、渔业水域、森林、草原、湿地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持续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全省松林监测覆盖率达100%。
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体系。2021年,我省建立西部地区首个、西北唯一的环境DNA 生物监测实验室。2022年,成功完成基于123个省控断面的环境DNA鱼类多样性调查试点工作。
创新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机制。我省大力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建立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康养基地29个。种植魔芋、茶叶、羊肚菌等经济作物,发展林麝人工繁育等产业,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乡村振兴结合。
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我省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系列执法行动,先后开展“打击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专项行动”、“绿剑行动”、“天网行动”、重点水域巡航检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各项措施为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我省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工作、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监管、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